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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难忘的法治教育课

发布时间:2017-12-04 发布者:love151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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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五下午16:00,我们来到平湖市司法局,亲身体验一堂法治教育课。

冬的号角吹响了,冬的使者踏空而来,冬的舞会隆重举行……我们从北风呼呼的歌曲中,感受着冬的孤独和寂静。来到司法局门口,我的内心是紧张和激动的,很期待接下来会学到什么知识。

进入司法局后,讲解员在一楼办事大厅首先为我们介绍了司法局的职能,然后带领我们来到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心理宣泄室、心理咨询室等区域,并给我们一一详细介绍。在心理宣泄室里有一个像“不倒翁”一样的假人,倘若你今天因为什么事非常生气,你就可以来这里发泄,用拳头用力去击打他。你打他的过程中,假人还会发出声音和你进行对话呢,十分有趣。而在心理咨询室,里面两套茶几,书柜上放着书籍,一张办公桌,还有一缸沙,沙上有小路、行人、房子、森林等,心理咨询师会根据你对这些东西的摆放情况,来了解你的心里在想什么?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并给你进行心理疏导,让你走出困境,重获阳光的生活。

最后,司法局的王善芳老师在二楼给我们小记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首先,她讲了“国家宪法日”是自2014年12月4日设立。今年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还给我们讲解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尊重公德,遵守纪律教育子女,瞻养父母遵宪守法,依法交税保卫祖国,服役参军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而应该享有的权利有人格尊严权、选举权、言论自由权、退休保障权、文化活动自由权、批评建议权、人身自由权、公民教育权、男女平等等权利

通过王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至高无上的母法,我们一定要尊法、守法、懂法、用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意识。在现场,我还有机会采访到王老师,并得到她详细认真的解答呢。

枫叶国际601 李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