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网欢迎您!

010-57196018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国务院:年底前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5 发布者:青少网lyl 浏览次数:45
分享到:

 

国务院印发《通知》部署;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通知》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救助方式等制度内容进行了规范;对加强临时救助能力建设、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多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

 

临时救助制度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了社会救助综合效益。专家表示,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将进一步编牢织密我国民生保障的安全网。

 

■ 焦点

 

救助机构主动受理提供救助

 

在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方面,通知提出了依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专家表示,生活中,有些个人和家庭缺乏提出申请的能力或意识,或在突发事件中来不及申请,救助机构获得信息并核实后应主动提供救助。主动发现受理方式的建立,有助于提升临时救助的托底性功能。

 

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具有优势

 

为确保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等工作机制。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认为,与其他社会救助项目相比,临时救助更加适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一方面,临时救助对时效性、灵活性要求较高,社会力量在这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另一方面,慈善组织等也需要通过组织参与救急、救难的公益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救助工作将成干部考核依据

 

通知提出要加强能力建设,包括充实加强基层临时救助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通知强调,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要将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这是对地方政府应承担责任的强化,要把民生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韩克庆说。据新华社


    ■ 背景

 

2007年,民政部开始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截至2013年,全国26个省份制定完善了临时救助政策。

 

编辑:王健